教育部 (函) →檢送「教育部104鄰選華語文教師赴國外任教第104009號通告」乙份,請 惠予刊載於貴校(會)網站週知,請 查照。

請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

規定辦理遴選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