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民國104年5月4日教育部臺文教(六)字第1040050810號
函辦理。
二、符合遴選資格之華語教師請在104年5月29日前將遴選相關資料以
掛號寄送文藻外語大學華語中心。
三、隨函檢附104年遴選華語教師赴越南大學教壽華與相關資料:
教師需求表、報名表、遴選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