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檢送本部105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任教第105003號通告乙份,請惠予刊載於貴校(會)網站週知,請查照。
請依據本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規定辦理遴薦事宜。
104006204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