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檢送教育部105年遴薦華語文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5005、105006、105007、105008號通告4份,請惠予刊載於貴校(會)網站週知,請查照。

請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

辦理薦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