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函)→本校華語中心辦理105年度申請8為華語文教師於7所泰國公私立各級學校任教案,詳如說明,請公告周知。

一、奉教育部「促進華語文教育產業發展補助要點」辦理。
二、該中心依據上述要點積極接洽泰國各校聘用我華語教師,受理泰國7所
泰國公私立各級學校提出華語教師申請案。
三、職缺內容詳見 http://goo.gl/4RJc7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