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10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系統
26日17時止,書面報名應於105年12月26日前寄(送)達本館(以郵戳
為憑),俾利彙提「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委員會」辦理。
三、團體項目書面報名表請寄(送)至「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表演藝術教育組,並註明「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
名』」;個人項目書面報名表統一由縣、市政府審核報名資格,並由縣、
市政府於期限內將書面報名表寄(送)達本館,妥請注意縣、市端收件
截止時間。
四、凡取得決賽代表權,卻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含網路報名及書面報
名表送達本館) ,視同棄權,請各參賽者、參賽學校及各縣、市政府務
必掌握報名期程,逾期歉難受理決賽報名。
五、另,決賽報名注意事項一併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http://
六、若有相關報名問題,請洽詢本館承辦人員,電話(02)23110574,團體
組分機 113、126;個人組分機11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