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學(函)→本校辦理106年選送華語教師赴大阪中華學校任教第106TKIJP號通告如附件,請惠予刊載於貴校(會)網站周知,請查照。
請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薦送作業。
105006253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