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函)→本校華語中心(以下簡稱該中心)辦理106年度泰國公私立各級學校任教案,詳如說明,請公告周知。
一、奉教育部「促進華語文教育產業發展補助要點」辦理。
二、該中心依據上述要點積極接洽泰國各校聘用我國華語教師,並持續
受理泰國多所學校提出華語教師申請案。
三、擬由該中心預先儲備赴泰師資數名,待泰國各校職缺一覽表建立,
由該中心人才庫逕行補缺,有關泰國各校職缺將不再另行公告周知。
四、106年度赴泰儲備華語師資公告詳見
https://goo.gl/qd9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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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0505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