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函)→訂於106年3月26日(星期日)加開「國家語言發展法公聽會」(新竹場),請轉知所屬參與及報名等相關訊息,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文化部 106年3月20日文版字第10630077681號函辦理。

二、檢送文化部函影本及「國家語言發展法公聽會」場次表(如附件),本案開放民眾參與,一律採網路報名,各梯次公聽會時間及地點,請參閱活動海報或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