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檢送教育部106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6008A號及第106009A號通告第2次公告,請惠予刊載於貴校(會)網站周知,請查照。
一、請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
薦送
作業。
二、旨揭2則通告延長收件截止日期至106年4月29日止。
線上簽核公文106005376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