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修正本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7002A號通告,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駐澳大利亞代表處教育組107年2月28日澳教字第1070228013
    號辦理;本部106年12月13日臺教文(六)字第1060181800號函諒達。
二、本案截止收件日期由原定107年2月28日延至10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