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函轉文化部107年3月21日起受理「107年度文化部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補助作業要點」申請,鼓勵踴躍申請,請查照。
一、依據文化部(以下簡稱該部)107年3月13日文版字第10730063091
號函辦理。
二、該部為補助投入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特訂定旨揭補助要點,受理
期程為107年3月21日至4月20日止,計畫執行期程自補助核定日至
107年11月30日止,期提升本土語言文化內容產製,以促進語言環境
多樣性發展。
三、檢送「文化部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補助作業要點」及該部來函影本
各1份,請意者於期限內逕上該部獎補助資訊網線上
申請(
https://gran
ts.moc.gov.tw/Web/PointDetail.jsp?Key=35&PY=2018&PT=2414
)。
線上簽核公文107005279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