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計畫本(107)年度重要修正部分說明如下:
(一)教師組維持初賽以及複賽遴選機制;社會組直接參加本市複賽。
(二)本市原住民族語各組各語各項直接辦理複賽。
(三)本市不分南隊、北隊,以單一競賽單位參加全國決賽。
(四)本市種子競賽員採不佔學校名額參加初賽(不得逕行參加複賽),
且初賽錄取複賽名額,其中如有種子競賽員,得另增額錄取。
(五)本市維持初賽團體獎制度,若同校遇種子競賽員與一般競賽員皆
獲得名次,則採較優之成績計算積分。
(六)本年度開放國小六年級及國中三年級學生參加本市初賽。
(七)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學生組、教師組初賽競賽項目新
增「閩南語字音字形」及「客家語字音字形」,採併區方式辦理,
並配合修正錄取名額。
(八)初賽及複賽紙本報名表須於報名期限內經逐級核章後,以「寄達」
或「親送」至各承辦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