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函)→轉知教育部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辦理「110年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活動訊息,請查照。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0年5月19日南大國語字第1100008590號函辦理。


二、競賽時間、地點:110年11月14日 (星期日)假該校府城校區辦理。


三、競賽資訊:
(一)競賽對象:競賽時需為全國大專校院之在學學生(不合進修學士班學生、學士後專班學生、研究生)。
(二)競賽項目:
1、演說:合國語、閩南語、客家語、 原住民族語(分21語種)等。
2、作文:
(1)書寫組:含國語、閩南語、客家語。
(2)電腦打字組:含閩南語、客家語。


四、 檢送競賽海報及實施計畫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