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函)→檢送本館113年度展覽廳檔期申請文件,請惠予轉知所屬及相關團體,並協助公告周知,詳如說明,請查照。[112/05/11]

說明:

一、旨揭展覽廳檔期申請書請逕自本館全球資訊網
https://www.arte.gov.tw/(場地租用/展覽場地租用)下載文件,並請貴單位協助設置活動訊息連結。

二、前揭展覽廳檔期採線上或紙本申請,自112年6月1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截止(以寄件日紀錄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一)線上申請,請逕至本館官網填寫相關資料並上傳﹔
(二)紙本申請,請依格式填具資料後擲寄本館視覺藝
教育組,並註明「113年度展覽廳檔期申請」。
 
三、若有疑問,歡迎電洽2-23110574分機235(第3展覽廳及美學空間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