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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灣美術教育館 (函) →有關「10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請轉知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詳細如說明,請查照。

國立台灣美術教育館 (函) →有關「10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請轉知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詳細如說明,請查照。

一、本館103年6月16日藝視字第1030002091號諒達。

二、旨揭比賽,請逕自本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最新訊息,

或台灣藝術教育網本比賽專網「比賽實施要點」中下載相關表件。

三、各類組每校選送作品不得超過10件,可由參賽者或學校自行下載

報名表,惟須由學校統一造冊,並加蓋學務處戳印後寄送。

四、請於103年11月3日至11月7日之收件日,將作品清冊電子表單及光

碟、決賽報名表及退件保證書(各2份,均須蓋印)送達收件地點「郵政

博物館6樓特展室(臺北市重慶南路2段45號)」,未經學校彙送列冊之作品

,歉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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