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 →檢送本部「104華語文教育機構(大學華語中心)試辦評鑑計畫」(如附件),請查照。
一、為推動「邁向全球華語文教育產業輸出大國八年計畫(102-109)」,
建立華語文品質保證架構,本部特委請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簡稱
中衛發展中心)規劃並辦理「104年華語文教育機構(大學華語中心)試
辦評鑑計畫」,並於104年1月30日辦竣南、北2場次至揭示辦評鑑
計畫說明會。
二、為鼓勵大學附設華語文中心瞭解其定位及運作、教學活動實施及
學生學習之成效,以確保華語文教學品質,有關104年華語文教育
機構(大學華語中心)試辦評鑑計畫,其內容重點如次:
(一)試辦對象:大學附設華語中心。
(二)時程規劃:
1、自評作業階段:如有意願參與試辦評鑑計畫之華語中心,請於
104年3月6日中午12時前將自評報告送達中衛發展中心。
2、實地訪評階段:104年3月16日至104年3月31日。
3、結果決定階段:104年4月10日至104年4月30日。
(三)評鑑項目:區分「組織目標與行政運作」、「師資與教師專業發展」
、「課程設計與教學」、「學生學習與輔導」、「教學環境與資源」
等5大面向,計34項指標。
(四)評鑑結果:以認可制為原則,結合等第制(精神)之優點,分為「通過」
、「有條件通過」及「未通過」三類,為銜接後續升級補助及輔導作
業,另將「通過」分類為「A級」及「B級」。
三、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中衛發展中心凌綺霙小姐,
電話:(02)2391-1368分機1145,電子信箱:c1145@csd.org.tw,
傳真:(02)2391-1281。
四、有關本次試辦評鑑計畫及相關表件,請逕自「教育部資訊網」
(網址:http://www.edu.tw)之本部各單位/國際及兩岸教育司/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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