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函)→有關本會補助國內各大學院校開設105學年度華僑事務課程事,請查照轉知提出申請。
僑務委員會(函)→有關本會補助國內各大學院校開設105學年度華僑事務課程事,請查照轉知提出申請。
一、本會為鼓勵各大學院校從事華僑事務課程之教學及研究,特訂定「補
助國內各大學院校開設華僑事務課程作業要點」,貴校相關系所教師倘
若有意願開設相關課程或講座,可依本作業要點規定,由貴校函轉「
補助國內各大學院校開設華僑事務課程申請表」(或「補助國內各大學
院校開設華僑事務專題講座申請表」)、「授課簡介授權使用同意書」
及相關著作或論文目錄各一份,於本(105)年4月30日前送本會申請。
二、前揭華僑事務課程內容應結合當前海外情勢及本會僑務政策、措施
、活動或其他與華僑事務相關研究為主軸,所佔比重應為課程總量比
例50%以上,並列為本會審核基本要件。
三、檢附「僑務委員會補助國內各大學院校開設華僑事務課程作業要點
」暨相關表件各1份(詳附件),相關表件亦可至本會官網
(http://www.ocac.gov.tw/)僑務研究與典藏/補助大學院校開設華僑事務
課程)頁面下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