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請鼓勵貴校師生踴躍報考本部107年臺灣閩南語語言能力 認證考試,並請將本訊息轉知相關系所,請查照。
教育部(函)→請鼓勵貴校師生踴躍報考本部107年臺灣閩南語語言能力 認證考試,並請將本訊息轉知相關系所,請查照。
一、本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
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
二、旨揭考試訂於107年8月11日(星期六)舉行,於107年4月13日至同年
5月11日受理網路報名,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為鼓勵學生報考,19歲
(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惠請協助將相關訊息登載於電子跑馬燈、布
告欄等處進行宣傳。
三、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107年閩南語
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https://blgjts.moe.edu.tw),或電洽服務專
線:0800-699-566( 兔付費) / (02)2321-0191。
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
四、檢送宣傳海報電子檔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