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檢送本部第9屆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遴選及獎勵實施計畫,請推薦候選教師參與遴選,請查照。
教育部(函)→檢送本部第9屆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遴選及獎勵實施計畫,請推薦候選教師參與遴選,請查照。
一、依據本部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遴選及獎勵要點辦理。
二、前揭要點本部業於108年11月5日以臺教資(一)第1080147237B號令修正發
二、前揭要點本部業於108年11月5日以臺教資(一)第1080147237B號令修正發
布,本獎項每2年辦理1次,遴選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至多5名,各頒給獎
狀、獎牌及獎金每人新臺幣30萬元。
三、請依本部傑出通識教育教師推薦原則進行推薦,每校可推薦至多2名教師參
選,曾獲頒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之教師,不得重複被推薦。
四、候選人之報名作業由學校統一辦理,請於本(109)年3月16日前完成線上推
四、候選人之報名作業由學校統一辦理,請於本(109)年3月16日前完成線上推
薦(網址http://fineofge.ccu.edu.tw/),並於規定期限內繳送申請資料。
五、本獎項之遴選作業委靖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書面資料請寄至大眾傳
播研究所陳炳宏教授收,以郵戳為憑,郵件封面並請標明「第9屆全國傑出
通識教育教師獎候選人資料」。
六、其他相關推薦作業事宜,請詳閱本實施計畫。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聯絡
人趙雅卉小姐,電話: (02)2366-1870。
七、檢附本獎項歷屆得獎人名單1份,請參考。貴校如有規劃辦理通識教育相關
七、檢附本獎項歷屆得獎人名單1份,請參考。貴校如有規劃辦理通識教育相關
推廣活動,建請考量可邀請得獎教師分享其課程經營及教學理念,促進經
驗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