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育部(函)→有關申請104年補助開拓華語文教育產業海外需求計畫(第一年先期開發階段),本部受理期間將延長至本(103)年12月15日止,詳如說明,請查照

教育部(函)→有關申請104年補助開拓華語文教育產業海外需求計畫(第一年先期開發階段),本部受理期間將延長至本(103)年12月15日止,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本部本年10月24日臺教文(六)字第1030155040
  號諒達。
二、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為俾申請單位有充足時間研提旨揭計畫,本部
     原定104年計畫申請受理期間自本年11月1日11
     月30日止,現延長至本年12月15日(星期一)
     下午17時止。請將計畫送達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
     司海外台灣學校及華語教育科(以郵戳為憑)
  (二)籌組團隊應徵得合作夥伴同意並簽訂申請團隊合
     作協議書(格式自訂),並應於協議書中敘明團
     隊合作伙伴之權利義務關係

 

瀏覽數: